不在场证明,假设钱大康不是本案凶手,那么如果监控完好,便能拍到案发时他就在修理厂未曾离开过。 没有了作案时间,当然也就没有了作案嫌疑。 而钱大康若想增加自己的作案嫌疑,扰乱警方的办案方向,就必须阻止警方看到修理厂的完整监控,故意损坏是简单稳妥的办法。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,答案很明显。 陈益开口:“父母给孩子顶罪的案子阳城前几年出现过,当时那起碎尸案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和社会影响,侦查的时候我也没想到嫌疑人会有这么多后手,此案给我的感觉,和那起案件很像。 当前钱大康还没有承认自己杀人,只要存在嫌疑即可,我想……如果钱宇成为重点怀疑对象,他应该会马上认罪。” 卢政凯:“也就是说……凶手是钱宇,他是为了给自己报仇?” 陈益道:“不一定是给自己报仇,张门海和钱大康那顿酒喝的不太对劲,有点巧合和刻意了,并且...